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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凡要 “懂”,一定要有個媒介。比如說,一個講台語但不會英語的台灣人,與一個講英語不會台語的英國人,要溝通,要 “懂” 對方在 “講什麼山盟海誓”,很困難。因為沒有共同的語言

 

有句話說 “音樂是人類共同的語言”,您同意嗎?不同意的辯證,應蠻簡單的,就是 “音樂根本不是語言‘!

 

那同意的人該怎說?我其實也不知道。但我可以回到那句老話:音樂不是語言,所以 ”音樂是用來聽 “爽”(享受,感受)的,不是用來聽懂的“!

 

本文開頭的音樂,杯底毋通飼金魚,台灣 “Hain(甩)頭啊~~”。與底下這兩首 “飲酒歌”,

美國製啤酒:

 

義大利製香檳:

 

台灣飲酒歌,美國飲酒歌(德國故事背景,匈牙利生的美國人作曲),義大利(法國故事背景)飲酒歌。哪個聽了您比較 “爽”?為什麼?

 

我個人最喜歡的是,台灣 “Hain(甩)頭啊~~”!😄!為什麼?以後再繼續音樂漫談吧!

 

本想就此停筆。但不曉得要不要 “此地無銀三百兩” 一下。在掙扎之際,就直接把 “三百兩” ,公諸於世:飲酒過量有害健康!飲酒不開車!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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