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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大學時,看過一本漫畫書,畫這樣:有一個神秘,超級厲害的握壽司料理人,開了一家店。但沒什麼客人,去得都是 “真正” 的吃客老饕。有一天,一個 “笨笨” 的客人,走進這店。老闆(也就是這超級料理人)照例喊:伊拉蝦一媽塞~~~要粗沙彌?客人覺得氣氛不錯,坐了下來。很高興的說:先來瓶啤酒吧!當下,超級料理人變臉了:出去!本店不賣給不會吃握壽司的人(老闆當時有沒有加個 “客” 字,在 “人” 前,看太久了。我忘了!😄)!!!!!

 

幾年前,我看到澳洲的新聞說:Justin Bieber 要再到澳洲來演唱了。“樂” 迷們(用今天的話叫粉絲),要注意哦!在之前的一年,他來此的演唱會,大家尖叫。大歌手很不爽,當下停唱。叫粉絲們不要叫,乖乖,安靜,全心聽歌!還好,他的歌我聽 “不懂”!😄

 

我曾提倡過,音樂是用來聽爽的,不是用來聽懂的。有網友曾在我的,”音樂是要用來聽爽的,不是聽懂的!“ 文章上留言。該網友提到了 ”很多聽眾,對自己聽不懂的東西,不會覺得很爽啦。並不是所有的古典音樂都像圓舞曲,那麼大眾化的。“ 這話說的很合理,我對自己 ”不懂“ 的東西,也常常不是很自在。

 

“大眾化” 是 “懂” 嗎

 

藝術這種東西很討厭,說 ”懂“ 又不是 ”懂“,說不 ”懂“ 也 ”懂“!到底要懂什麼“大眾化” ,所以大家聽得 “懂” 所以 “爽”(Enjoy),或是乖乖地聽 “懂” 才來,不 “懂”?出去~~~~~~~~

 

今天,我來實驗一下,本文開頭的音樂您聽的 “爽” 嗎?聽得懂嗎?我個人是 “不懂”,但很爽!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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