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典音樂是與其說 “時間”,“古代” 的音樂,倒不如說,古典音樂是一種形式(Genre)

 

我這文

音樂漫談 - 古典音樂?“經典” 音樂?

已有粗略討論了。

 

我在網路上問:“有人說,Classic Music 應翻譯成 “經典音樂” 較好!您同意嗎?“。有位網友朱炎銘說:“我比較認為 Class music 是一種音樂類別,雖然歷經三百年的發展,已至顛峰,有其不可忽視的成就,但不應翻譯為經典音樂。理由很簡單:如此稱呼,等於明示它是最好的音樂。不要忘了,音樂演奏的最終裁判者為觀眾。沒有觀眾欣賞的音樂就不是好音樂。雖然很多古典音樂工作者不願提起,但定律就是定律,古典音樂固然深邃、優美,但不可否認,聽眾正逐年流失。

流行音樂固然有不少缺點,但聆聽的群眾是古典音樂的好幾倍。這點是讓古典音樂工作者又嫉又恨的,但與其咒罵、批評,不如好好研討古典音樂無什麼不容易受到現代人喜愛?古典音樂當時可是流行音樂。
如果一種音樂經不過時代的考驗,在那裏自稱經典音樂,有何意義?”
 
我答說 “也有一理”。
 
所謂 “好” 的音樂,其實蠻 “主觀的”。柴可夫斯基的第一號鋼琴協奏曲,據歷史記載,這作品被 Nikolai Grigoryevich Rubinstein 批的 “一文不值”。但今天卻是音樂會,常演奏的一曲:
 
 
“音樂演奏的最終裁判者為觀眾” 嗎?
 
Well,本文開頭,史特文斯基這作品 The Rite of Spring(春之祭)初演時,一半觀眾憤而離席。如今,Once again,是 20 世紀的經典作品,而且廣為演奏。
 
喜不喜歡,經典不經典,我沒有一定的答案。只是回顧一下歷史,確實蠻好玩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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